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四字法” 全面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管理

2021-12-13 17:32财政部门户网

今年以来,鄂州市鄂城区财政局切实履职尽责,多措并举强化财政衔接资金管理,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项目生根落地。

一、落实“保”字。认真落实“四个不摘”和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且严格做到当年本级财政投入规模不低于上年度,在全区财政十分困难的形势下,全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2170万元,有效保障了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注重“快”字。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与支持,采取印发加快衔接资金支出“督办函”、现场协调、报账指导、预付项目进度款等多种形式,千方百计加快财政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截至12月上旬,全区已到位各级财政衔接资金7174.21万元,已分配下达7174.21万元,已形成实际支出 5954.59万元,资金分配率和支出率分别达100%、83%。

三、突出“管”字。中央、省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印发后,主动征求相关区直部门、镇(街)、村级等意见和建议,联合区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鄂城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从财政衔接资金的资金分配、支出范围、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谁用钱、谁负责、谁报账”的原则,协调督促12家区直部门严格执行衔接资金县级报账制规定,并于当月28日定期将资金使用情况报财政部门汇总,由财政部门及时将支出情况录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同时,联合区乡村振兴局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和衔接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区直部门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单位建设进展情况,全年已开展监督检查3次,发现问题13个,已责令相关单位及项目实施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四、追求“效”字。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依托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对全区所有财政衔接资金扶持的项目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2021年,财政部门联合区乡村振兴局对农业、交通、发改、文化、就业、危房改造等部门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了审核、批复,并对5517.21万元项目绩效运行进行了抽查、监控,及时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了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申报工作;同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21年投资额度大、群众关注度高的衔接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将衔接资金使用绩效作为调整财政支出方向和下年度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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