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财政多点发力 “法治湖北指数”提升

2024-05-07 18:55湖北日报客户端

湖北日报讯(记者张爱虎、通讯员钟婧)5月7日获悉,湖北省财政厅加大经费投入,全力支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提升“法治湖北指数”贡献力量。截至目前,湖北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近日,司法部在京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湖北司法行政系统12个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18名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33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上榜。

找准为民服务“出发点”,立足实际落实保障。省财政厅每年对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费做重点安排,确保按政策保障到位。同时,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和分级负担的原则,指导、督促市县财政部门按政策将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全省市、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全覆盖,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建成10715个,建成人民调解组织30241个,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现365*7*24小时全天候全业务法律咨询服务,年均接听群众来电60万余人次,群众满意度99.39%。

紧扣统筹协调“着力点”,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为帮助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解决经费难题,促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协调发展,从2021年起,湖北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将原省级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三项转移支付资金整合为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转移支付资金,资金总量增加2倍。同时制发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分配、下达、使用、绩效管理、预算监督等进行规范。

把握提质增效“切入点”,强化监督检查运用。加强重点绩效评价,将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对全省18个市县公共法律服务资金管理以及业务绩效,进行实地核查评价,推动完善转移支付绩效指标,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依托财政监督力量,对县级公共法律服务资金管理情况实地检查,督促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同时,将评价报告和检查结果通报全省,并作为后续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做到资金闭环管理,扎实推进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资金执行进度“双监控”,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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