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以及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要求,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统筹协调机制,4月底省财政厅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委员会。5月11日上午,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第一次会议。厅总会计师宋霞主持会议并宣读《关于成立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预算绩效管理处处长李莉介绍近期组织开展对省级重点项目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专业评审工作安排,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红兵作重要讲话。
赵红兵副厅长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重要意义。厅党组在新阶段和新任务下做出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重大决定,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扎实推进湖北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基层财政运行困难的情况下,讲求绩效的原则要更加突出。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委员会的成立,为加强省级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新的组织保障和力量支撑,对形成共同参与、高效协同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工作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从“要我有绩效”到“我要有绩效”进行转变,要主动谋划和推进绩效管理,做绩效管理的主动者、发动者、引领者,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在推动工作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工作新路径,打开预算绩效管理的新局面。要以开放、包容、共享、共赢的态度,分享成果、剖析案例、展示绩效、共同研讨,积极参与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贡献智慧和力量。三是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委员会重点工作取得实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委员会成立后,要解决绩效指标设置的难点问题,开展省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评审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评审任务。要高水准地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做实做优财政评价,加强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自评审核,加强对省直部门绩效自评指导,引导第三方机构提高评价质量。要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绩效自评结果与预算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将预算资金按相应比例调整、削减、取消、收回项目预算,实现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有机衔接,加强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形成绩效管理工作闭环,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效能。
厅内相关处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专班常驻代表、联络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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