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财政:坚持财力向民生倾斜 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2022-03-09 16:45财政部微信公众号

湖北省财政厅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向民生倾斜,集中发力补齐民生短板,筑牢基本民生底线,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推进健康湖北行动,群众健康安全有保障。健康是幸福之基,省财政厅坚持生命至上、健康至上,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经费,全力推进疫苗免费接种,筑牢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防线。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需求,支持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筹集卫生健康资金,支持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79元,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580元。支持推进“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及县级三甲医院建设行动”实事项目,村卫生室运行经费由每年3650元提高至5000元,在全国率先实现在岗和离岗村医养老补助政策全覆盖。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群众稳岗就业有保障。就业是民生之本,省财政厅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稳就业政策,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全省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5.75亿元,惠及企业5.4万家,覆盖岗位达217.64万个。筹集就业补助资金33亿元,加大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统筹力度,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稳定现有就业、增加新的就业、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发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持续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促进高校毕业生来鄂留鄂就业创业。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失业人员、农民工等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就业能力,更好实现稳定就业。

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社会救助是民生之基,湖北省财政厅聚焦弱势群体,持续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稳步提升社会救助标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筹措社会救助资金110亿元,支持各地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2021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达到669元/人月、5743元/人年,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分别达到1339元/人月、901元/人月。支持推进“关爱残疾人”实事项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惠及全省50万生活困难残疾人;创新性对1万名0-6岁接受机构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家庭每年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切实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标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标准、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支持推进“关爱烈士后代”实事项目,用心用情服务保障好退役军人。

深化养老制度改革,群众养老待遇有保障。养老是民生之依,湖北省财政厅以实施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为契机,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切实加强基金征管,统筹保险费收入、财政补助和中央调剂金,保障了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省级统收统支制度运行平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7连调,连续6年实行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待遇更有保障。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惠及全省777万城乡居民。筹集养老服务相关资金5亿元,落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进“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事项目,支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