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湖北经济发展重回“主赛道”——专访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龙正才

2022-03-05 17:05新理财

3月5日,《新理财》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龙正才。龙正才就湖北省财政在支持湖北疫后重振,乡村振兴以及2022年湖北省财政工作重点等问题上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插   图 |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龙正才

《新理财》:过去的一年,湖北疫后经济和财政恢复情况如何?

龙正才:对于湖北而言,刚刚过去的2021年可谓是一路坎坷一路高歌,一路承压一路向好。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的严峻考验,省委、省政府带领荆楚儿女锚定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目标定位,感恩奋进、砥砺前行,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万亿元人民币大关,投资、消费、进出口“三驾马车”加速飞驰,国庆黄金周武汉是全国唯一游客接待量超过2000万人次的城市,县域经济突破性发展,湖北支点作用更加凸显,疫后重振取得决定性成果。

对湖北财政而言,去年也是质效并进的一年,财政收入呈恢复性增长态势,财政运行总体稳定、稳中向好。从收入看,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83亿元,比2020年增加771亿元,增长30.7%。其中,税收2560亿元,比2020年增加636亿元,增长33.1%,比2019年增长1.1%;非税收入723亿元,比2020年增加135亿元,增长23%;税收占比达到78%,创18年来最好水平。从支出看,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为7937亿元,与2019年基本持平,“三保”支出全部落实,民生支出占比连续8年保持在75%以上,各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新理财》:去年湖北财政在支持湖北疫后重振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龙正才:如何“把疫情耽误的时间赶回来、造成的损失补回来”是湖北疫后重振面临的艰巨任务,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应勇书记多次强调,要以财税高质量提升支撑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通过“三个聚焦”,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助推湖北经济发展重回“主赛道”。

第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深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们坚决落实中央制定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按法定最低税率3%征收契税,执行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房租减免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及稳岗返还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317.98亿元,助力市场主体青山常在、生机盎然。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开展资金“无申请兑付”改革试点,实现以奖代补即到即兑,惠企政策更高效率落地生根。坚持“政策跑在企业前面”,综合运用奖补贴息、融资担保等工具,引导银行支小支微、精准滴灌,全省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15.29亿元,落实财政贴息11.28亿元。继续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全省开展融资业务1042笔,融资合同金额84.2亿元,实际完成贷款30.6亿元。

第二,聚焦夯实经济底盘,充分挖掘高质量发展潜能。去年,我们累计发行2068亿元新增政府债券,安排各类建设资金323亿元,确保“两新一重”“十大工程”等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出资50亿元支持设立铁路发展基金,助力打造“轨道上的湖北”。统筹近20亿元提振重点消费,以10亿元消费券累计拉动消费51亿元,助力荆楚大地重燃烟火气。扩增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至15亿元,发挥市场体系建设、服务业发展引导、外经贸发展等专项资金引领撬动作用,推动建设“51020”现代产业集群。筹措资金推进武汉城市圈重大项目建设;建立省级引导、市县为主的财政投入机制,助推“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联动发展;用好市县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鼓励县域经济“百强冲刺”、争相发展。

第三,聚焦推进科技创新,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我们继续保持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好势头,全省财政科技支出314.4亿元,同比增长9.2%。推进建立科技创新“1+4”支持政策体系,出台《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财税金融政策》,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政策,持续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钱变纸、纸变钱”能力。整合安排7.3亿元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引导科技创新资源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足额落实湖北实验室运行补助经费,支持加快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分类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集中60亿元推动形成“核-城-廊”创新格局。安排1.96亿元保障重大人才工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创新创业等工作。安排3000万元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悬赏)”制度,着力打通科企“肠梗阻”。

《新理财》:去年湖北财政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龙正才:去年2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但是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为确保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我们坚持发扬决战决胜作风,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方面,我们落实“四个不摘”总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投入财政衔接资金237亿元,支持健全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工作,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用政府采购工具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消费,全省在“832平台”采购额、销售额均位居全国第一。另一方面,我们通过支持农业现代化抬高湖北全域高质量发展的底板。2021−202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实施“十百千万”工程,重点推动十条农业产业链建设。积极履行小龙虾产业链牵头职责,率先发布产业发展规划,建立“一企一档”重点项目库。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筹措50.04亿元支持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安排53.39亿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供。同时,我们还筹措资金12.94 亿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集中连片建设,并以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农村综合性改革、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等中央试点为抓手,探索乡村振兴的新机制、新模式,打造荆楚派的美丽田园、绿色家园、幸福乐园。

《新理财》:2022年湖北省财政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龙正才:目前,湖北仍处于“复元气、补损失”阶段,仍需做出更大努力,加快推动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2022年,我们将接续奋斗,努力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助力湖北“开局企稳、复元打平、再续精彩”,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第一是保运行。“三保”是财政部门主阵地,我们将坚持财力下移、照顾基层,转移支付优先用于市县“三保”,增强市县保障能力。强化市县“三保”预算审核,加强市县财政运行监测、研判,严格对照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三保”保障清单,确保“三保”足额保障、不留缺口。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是硬纪律、硬杠杠,我们将加强源头管控,健全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融资举债机制,实现债务限额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建立风险等级预警提示、督办考核等机制,督促各地科学统筹各类财力,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顺序,确保及时足额还本付息。杜绝脱离财力实际上新项目、铺新摊子,杜绝各类变相举债行为,坚决严禁违规新增隐性债务。

第二是促发展。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造成重创,在各项援企纾困措施中,减税降费最直接、最公平、最有效。我们将认真领悟中央战略意图,坚定实施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重点加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帮扶,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精准性。综合运用贴息、奖补、担保等工具,引导撬动金融资源投向中小微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恢复元气、更好发展。落实“政策发力适当靠前”要求,将政府债券作为拉动投资的重要抓手,加快债券资金发行使用,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聚力干成一批效益明显、群众期盼、早晚要干的重大项目,为经济平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落实税收、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金融等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推进湖北实验室建设,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用好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加快成长,服务构建“51020”现代产业集群。纵深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完善财税激励政策体系,扩大市州及县域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规模,努力打造更多经济实力强、财政贡献大的市县增长极。

第三是惠民生。湖北作为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主战场和决胜地,对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价值理念更有切身体会。我们将继续落实好财政资金和政策保障,加快推进疫苗免费接种,支持打造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湖北样板”。积极对接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省与市县支出责任分担机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增强基金运行可持续性。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全力落实“三个确保”要求,支持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双一流”等发展,推动教育向更加公平、更有质量迈进。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稳定,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探索构建市场化、多元化生态环保投融资机制,支持打造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升级版,努力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定民生提标政策,加大就业、住房等投入,着力解决群众所需、所急、所盼,织密基本民生网底,筑牢社会稳定防线。

第四是提效能。我们将继续健全省以下财税体制,建立动态调整事权和支出责任机制,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推动出台我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完善支出标准体系,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将社保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实现绩效管理全覆盖。健全财政资金常态化直达机制,进一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使用,确保第一时间直达基层、惠企利民。继续加快推进一体化系统建设,将制度规范与系统建设紧密结合,实现资金来源去向全程留痕、可追溯。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提升资产、会计、政府采购等领域管理水平,全面强化财政监管职能。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政管理,规范收支行为,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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